【02.23-03.13】校總區學生社團114-2學期定期規劃統籌(含校外技藝指導老師)經費補助申請
一、申請期程:115年2月23日(一)起至3月13日(五)17:00(上班時間)
二、申請資格:
(一)社團活動:僅限校總區學生社團,醫學院學生社團請逕洽醫學院學務分處申請。
(二)校外技藝指導老師:校總區及醫學院學生社團皆可申請,請醫學院學生社團將資料繳交至醫學院學務分處或課外活動指導組。
三、申請方式:
於申請期間,至社團活動資訊系統辦理線上申請,送出後必須至「查詢」à點選「定期統籌」à點選「檢視」à於審核歷程中,出現「社團輔導人審核,處理中」才算完成申請!申請期間倘被退件,補正完案件資料後,務必點選「已補正」送出(如下畫面截圖),於審核歷程中,出現「社團輔導人審核,處理中」才算完成申請!
其中,若社團申請「校外技藝指導老師」,所有申請文件仍必須檢附「校外技藝指導老師具結書」正本紙本(務必本人親簽)、「校外技藝指導老師申請表」正本紙本至本組。
倘為新聘老師(上個學期未擔任或從未擔任過本社團技藝老師者)則須另外檢附最高學歷證件影本、專業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及身分證影本,才符合申請程序!四、申請須知及申請文件:
(一)定期規劃統籌-社團活動申請文件:
1.「114-2學期○○○社定期規劃統籌」活動單
*說明:
請登入社團活動資訊系統,輸入社團帳號,點選上方功能列的「申請」à「定期統籌」à畫面顯示「填表申請人」、「活動企劃書」、「活動預算」等內容,請社團依欄位填寫,在此階段會有2種方式進行申請,分別說明如下:
◆方式二:社長及指導老師簽名均紙本處理,點選「紙本簽核」並列印à經社長及指導老師簽名後將文件上傳至系統送出,完成後社團輔導人會在系統上看到這筆資料。
經費核銷時,請於本校帳務系統報帳,並登入社團活動資訊填寫列印「活動成果資料表」及「經費補助核銷單」,完成後,請將下列實體文件繳交至課外組。
- 活動成果資料表
- 經費補助核銷單
- 帳務系統產製之支出憑證黏存單
- 欲核銷收據/發票/領款收據
2.114-2學期定期規劃統籌經費申請表所列之各項〈活動企劃書〉
*說明:
(二)定期規劃統籌-校外技藝指導老師申請文件:
1.「114-2學期○○○社校外技藝老師補助」活動單
*說明:
(2)同時,在此階段會有2種方式進行申請,分別說明如下:
◆方式二:社長及指導老師簽名均紙本處理,點選「紙本簽核」並列印à經社長及指導老師簽名後將文件上傳至系統送出,完成後社團輔導人會在系統上看到這筆資料。
2.校外技藝指導老師具結書(務必於申請期限內送交正本紙本)
*說明:
(1)本項為重要文件,請技藝指導老師務必親簽並繳交正本,可用郵寄方式寄至本組(106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臺大課外組收),但不可用電子簽章、電子郵件或傳真等方式代替。
3.校外技藝指導老師申請表(務必於申請期限內送交正本紙本)
(1)請填妥技藝指導老師姓名及相關資料,並確認是否申請經費補助及聘書,倘本學期無申請聘書,往後則不另補發,但可向課外組申請指導證明。
(2)請填寫學期課程表,每學期至少5次課程。
(3)新聘老師(上個學期未擔任或從未擔任過本社團技藝老師者)請另外檢附以下文件:
-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
- 專業相關證明文件影本
- 身分證影本
(4)填妥後經社長及技藝指導老師確認簽名並加蓋社章。
(5)學生社團校外技藝指導老師申請表(odt)
五、注意事項
(一)提醒您,依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辦法第三條略以:「各社團純係同學間聯誼、參觀、遊覽或娛樂性之活動,不予補助。」
(二)核銷期限:115年7月10日(五)17:00,逾期不得辦理核銷。
(三)為使社團補助效益最大化,並保障所有社團之權利,將參考前期各社團核銷狀況,列入經費補助審核之考量。
(四)如有疑問,可洽詢課外組各社團輔導人員。3366-2066
(五)另115年寒假統籌核銷資訊,請參考:https://osa_activity.ntu.edu.tw/board/detail/sn/3438,請受補助社團於3月20日17時以前於課外活動指導組核銷,逾期不得辦理。
六、法規依據
(二)國立臺灣大學學生自治組織及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辦法施行細則